摘要:轉自阮一峰年月日上周,我整理了設計思想之理解篇。這樣的設計,使得讀取局部變量比讀取全局變量快得多。請看下面兩段代碼,第一段代碼是讀取全局變量第二段代碼是讀取局部變量第二段代碼讀取變量的時候,不用前往上一層作用域,所以要比第一段代碼快五六倍。
轉自:阮一峰 2011年8月4日 http://www.ruanyifeng.com/blo...
上周,我整理了https://segmentfault.com/a/11...《jQuery設計思想之理解篇》。
那篇文章是一篇入門教程,從設計思想的角度,講解"怎么使用jQuery"。今天的文章則是更進一步,講解"如何用好jQuery"。
我主要參考了Addy Osmani的PPT《提高jQuery性能的訣竅》(jQuery Proven Performance Tips And Tricks)。他是jQuery開發(fā)團隊的成員,具有一定的權威性,提出的結論都有測試數(shù)據(jù)支持,非常有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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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Query最佳實踐阮一峰 整理
1.使用最新版本的jQueryjQuery的版本更新很快,你應該總是使用最新的版本。因為新版本會改進性能,還有很多新功能。
下面就來看看,不同版本的jQuery性能差異有多大。這里是三條最常見的jQuery選擇語句:
$(".elem") $(".elem", context) context.find(".elem")
可以看到,1.6.2版本的運行次數(shù),遠遠超過兩個老版本。尤其是第一條語句,性能有數(shù)倍的提高。
其他語句的測試,比如.attr("value")和.val(),也是新版本的jQuery表現(xiàn)好于老版本。
2.用對選擇器在jQuery中,你可以用多種選擇器,選擇同一個網(wǎng)頁元素。每種選擇器的性能是不一樣的,你應該了解它們的性能差異。
(1)最快的選擇器:id選擇器和元素標簽選擇器舉例來說,下面的語句性能最佳:
$("#id") $("form") $("input")
遇到這些選擇器的時候,jQuery內(nèi)部會自動調(diào)用瀏覽器的原生方法(比如getElementById()),所以它們的執(zhí)行速度快。
(2)較慢的選擇器:class選擇器$(".className")的性能,取決于不同的瀏覽器。
Firefox、Safari、Chrome、Opera瀏覽器,都有原生方法getElementsByClassName(),所以速度并不慢。但是,IE5-IE8都沒有部署這個方法,所以這個選擇器在IE中會相當慢。
(3)最慢的選擇器:偽類選擇器和屬性選擇器
先來看例子。找出網(wǎng)頁中所有的隱藏元素,就要用到偽類選擇器:
$(":hidden")
屬性選擇器的例子則是:
$("[attribute=value]")
這兩種語句是最慢的,因為瀏覽器沒有針對它們的原生方法。但是,一些瀏覽器的新版本,增加了querySelector()和querySelectorAll()方法,因此會使這類選擇器的性能有大幅提高。
最后是不同選擇器的性能比較圖。
可以看到,ID選擇器遙遙領先,然后是標簽選擇器,第三是Class選擇器,其他選擇器都非常慢。
3.理解子元素和父元素的關系下面六個選擇器,都是從父元素中選擇子元素。你知道哪個速度最快,哪個速度最慢嗎?
$(".child", $parent) $parent.find(".child") $parent.children(".child") $("#parent > .child") $("#parent .child") $(".child", $("#parent"))
我們一句句來看。
(1)$(".child", $parent)這條語句的意思是,給定一個DOM對象,然后從中選擇一個子元素。jQuery會自動把這條語句轉成$parent.find(".child"),這會導致一定的性能損失。它比最快的形式慢了5%-10%。
(2)$parent.find(".child")這條是最快的語句。.find()方法會調(diào)用瀏覽器的原生方法(getElementById,getElementByName,getElementByTagName等等),所以速度較快。
(3)$parent.children(".child")這條語句在jQuery內(nèi)部,會使用$.sibling()和javascript的nextSibling()方法,一個個遍歷節(jié)點。它比最快的形式大約慢50%。
(4)$("#parent > .child")jQuery內(nèi)部使用Sizzle引擎,處理各種選擇器。Sizzle引擎的選擇順序是從右到左,所以這條語句是先選.child,然后再一個個過濾出父元素#parent,這導致它比最快的形式大約慢70%。
(5)$("#parent .child")這條語句與上一條是同樣的情況。但是,上一條只選擇直接的子元素,這一條可以選擇多級子元素,所以它的速度更慢,大概比最快的形式慢了77%。
(6)$(".child", $("#parent"))Query內(nèi)部會將這條語句轉成$("#parent").find(".child"),比最快的形式慢了23%。
所以,最佳選擇是$parent.find(".child")。而且,由于$parent往往在前面的操作已經(jīng)生成,jQuery會進行緩存,所以進一步加快了執(zhí)行速度。
具體的例子和比較結果,請看這里。
4.不要過度使用jQueryjQuery速度再快,也無法與原生的javascript方法相比。所以有原生方法可以使用的場合,盡量避免使用jQuery。
以最簡單的選擇器為例,document.getElementById("foo")要比$("#foo")快10多倍。
再來看一個例子,為a元素綁定一個處理點擊事件的函數(shù):
$("a").click(function(){ alert($(this).attr("id")); });
這段代碼的意思是,點擊a元素后,彈出該元素的id屬性。為了獲取這個屬性,必須連續(xù)兩次調(diào)用jQuery,第一次是$(this),第二次是attr("id")。
事實上,這種處理完全不必要。更正確的寫法是,直接采用javascript原生方法,調(diào)用this.id:
$("a").click(function(){ alert(this.id); });
根據(jù)測試,this.id的速度比$(this).attr("id")快了20多倍。
5.做好緩存選中某一個網(wǎng)頁元素,是開銷很大的步驟。所以,使用選擇器的次數(shù)應該越少越好,并且盡可能緩存選中的結果,便于以后反復使用。
比如,下面這樣的寫法就是糟糕的寫法:
jQuery("#top").find("p.classA"); jQuery("#top").find("p.classB");
更好的寫法是:
var cached = jQuery("#top"); cached.find("p.classA"); cached.find("p.classB");
根據(jù)測試,緩存比不緩存,快了2-3倍。
6.使用鏈式寫法jQuery的一大特點,就是允許使用鏈式寫法。
$("div").find("h3").eq(2).html("Hello");
采用鏈式寫法時,jQuery自動緩存每一步的結果,因此比非鏈式寫法要快。根據(jù)測試,鏈式寫法比(不使用緩存的)非鏈式寫法,大約快了25%。
7.事件的委托處理(Event Delegation)javascript的事件模型,采用"冒泡"模式,也就是說,子元素的事件會逐級向上"冒泡",成為父元素的事件。
利用這一點,可以大大簡化事件的綁定。比如,有一個表格(table元素),里面有100個格子(td元素),現(xiàn)在要求在每個格子上面綁定一個點擊事件(click),請問是否需要將下面的命令執(zhí)行100次?
$("td").on("click", function(){ $(this).toggleClass("click"); });
回答是不需要,我們只要把這個事件綁定在table元素上面就可以了,因為td元素發(fā)生點擊事件之后,這個事件會"冒泡"到父元素table上面,從而被監(jiān)聽到。
因此,這個事件只需要在父元素綁定1次即可,而不需要在子元素上綁定100次,從而大大提高性能。這就叫事件的"委托處理",也就是子元素"委托"父元素處理這個事件。
$("table").on("click", "td", function(){ $(this).toggleClass("click"); });
更好的寫法,則是把事件綁定在document對象上面。
$(document).on("click", "td", function(){ $(this).toggleClass("click"); });
如果要取消事件的綁定,就使用off()方法。
$(document).off("click", "td");8.少改動DOM結構 (1)改動DOM結構開銷很大,因此不要頻繁使用.append()、.insertBefore()和.insetAfter()這樣的方法。
如果要插入多個元素,就先把它們合并,然后再一次性插入。根據(jù)測試,合并插入比不合并插入,快了將近10倍。
(2)如果你要對一個DOM元素進行大量處理,應該先用.detach()方法,把這個元素從DOM中取出來,處理完畢以后,再重新插回文檔。根據(jù)測試,使用.detach()方法比不使用時,快了60%。 (3)如果你要在DOM元素上儲存數(shù)據(jù),不要寫成下面這樣:
var elem = $("#elem"); elem.data(key,value);
而要寫成
var elem = $("#elem"); $.data(elem[0],key,value);
根據(jù)測試,后一種寫法要比前一種寫法,快了將近10倍。因為elem.data()方法是定義在jQuery函數(shù)的prototype對象上面的,而$.data()方法是定義jQuery函數(shù)上面的,調(diào)用的時候不從復雜的jQuery對象上調(diào)用,所以速度快得多。(此處可以參閱下面第10點。)
(4)插入html代碼的時候,瀏覽器原生的innterHTML()方法比jQuery對象的html()更快。 9.正確處理循環(huán)循環(huán)總是一種比較耗時的操作,如果可以使用復雜的選擇器直接選中元素,就不要使用循環(huán),去一個個辨認元素。
javascript原生循環(huán)方法for和while,要比jQuery的.each()方法快,應該優(yōu)先使用原生方法。
10.盡量少生成jQuery對象每當你使用一次選擇器(比如$("#id")),就會生成一個jQuery對象。jQuery對象是一個很龐大的對象,帶有很多屬性和方法,會占用不少資源。所以,盡量少生成jQuery對象。
舉例來說,許多jQuery方法都有兩個版本,一個是供jQuery對象使用的版本,另一個是供jQuery函數(shù)使用的版本。下面兩個例子,都是取出一個元素的文本,使用的都是text()方法。
你既可以使用針對jQuery對象的版本:
var $text = $("#text"); var $ts = $text.text();
也可以使用針對jQuery函數(shù)的版本:
var $text = $("#text"); var $ts = $.text($text);
由于后一種針對jQuery函數(shù)的版本不通過jQuery對象操作,所以相對開銷較小,速度比較快。
11.選擇作用域鏈最短的方法嚴格地說,這一條原則對所有Javascript編程都適用,而不僅僅針對jQuery。
我們知道,Javascript的變量采用鏈式作用域。讀取變量的時候,先在當前作用域?qū)ふ以撟兞?,如果找不到,就前往上一層的作用域?qū)ふ以撟兞?。這樣的設計,使得讀取局部變量比讀取全局變量快得多。
請看下面兩段代碼,第一段代碼是讀取全局變量:
var a = 0; function x(){ a += 1; }
第二段代碼是讀取局部變量:
function y(){ var a = 0; a += 1; }
第二段代碼讀取變量a的時候,不用前往上一層作用域,所以要比第一段代碼快五六倍。
同理,在調(diào)用對象方法的時候,closure(閉包)模式要比prototype模式更快。
prototype模式:
var X = function(name){ this.name = name; } X.prototype.get_name = function() { return this.name; };
closure(閉包)模式:
var Y = function(name) { var y = { name: name }; return { "get_name": function() { return y.name; } }; };
同樣是get_name()方法,closure(閉包)模式更快。
12.用Pub/Sub模式管理事件當發(fā)生某個事件后,如果要連續(xù)執(zhí)行多個操作,最好不要寫成下面這樣:
function doSomthing{ doSomethingElse(); doOneMoreThing(); }
而要改用事件觸發(fā)的形式:
function doSomething{ $.trigger("DO_SOMETHING_DONE"); } $(document).on("DO_SOMETHING_DONE", function(){ doSomethingElse(); } );
還可以考慮使用deferred對象。
function doSomething(){ var dfd = new $.Deferred(); //Do something async, then... //dfd.resolve(); return dfd.promise(); } function doSomethingElse(){ $.when(doSomething()).then(//The next thing); }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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